
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:
(一)企業生產的產品,沒有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,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;
(二)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,制定的嚴于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;
(三)對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;
(四)工藝、工裝、半成品和方法標準;
(五)生產、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。
制定企業產品標準應注意些什么?
1. 制訂企業產品標準不要與國家強制性標準相抵觸,不要低于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要求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》和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《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“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,應當制訂相應的企業標準,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。”同時,“對已有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,鼓勵企業制訂嚴于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,在企業內部適用。”“法律對標準的制訂另有規定的,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”。因此,制訂企業產品標準時,首先要注意收集國內外標準及相關資料,了解國家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,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,盡可能采用國際標準及國外**標準。
2. 制訂企業標準時,應充分聽取用戶單位、科研機構、**的意見,要注意驗證標準的科學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。
3. 要認真學習GB/T1.1-2020《標準化工作導則--部分 標準的編寫基本規定》,提高編寫水平。
4. 企業標準要報本行業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,未經備案的企業標準,無法定效力,屬于查處無標準生產的范圍,備案是《標準化法》的要求,也是標準化法制管理的需要。通過備案,備案部門可以發現企業標準是否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,若有違背,可以及時糾正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